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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对于附条件合同的规定有若是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若是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
附条件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约定一定条件作为合同效力发生或消灭的根据。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附条件的合同分为以下两种: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附生效条件的合同,指的是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约定以一定的条件是否成就,来作为合同生效的相关依据。并且该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约定的、合法的。
一、附条件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第一,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也就是说,条件不是现实存在的,而是属于尚未发生的客观不确定的事实,可能实现也可能不实现,条件具有不确定性。第二,条件是由当事人设定而非法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附生效条件的合同,指的是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约定以一定的条件是否成就,来作为合同生效的相关依据。并且该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约定的、合法的。
附条件合同会根据合同中的所附条件出现生效或者无效的情况。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是关于返还原物请求权的规定。返还原物是物权请求权的一种。当物权人的物被他人侵占,物权人的对物支配权受到侵害时,物权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使物复归于物权人事实上的支配。返还原物权请求权的产生,须有他人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
民法典第944条是:关于业主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的义务的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如果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的规定提供物业服务的,则业主不得以其未接受或者不需要接受该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如果业主逾期
附条件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约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合同。所附条件可分为延缓条件、解除条件、肯定条件、否定条件。附条件合同的特征条件是指当事人所约定的决定合同生效、失效的特定事实。这种事实必须是将来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