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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结婚的条件 2.结婚办理应提交的材料: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寸合影照片3张;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结婚证办理程序流程手续: 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
1、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结婚证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由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
1、必须到男女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 2、上诉证件必须带齐。有的地方婚姻登记需要出示村委会或居委会的单身证明,但是不同的地方政策不一样。因此可以打电话先咨询民政部门,然
曾经办理过结婚登记,但结婚证丢失的,补办结婚登记,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
1、未办理结婚证书的,同居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前,事实婚姻处理的,除非双方愿意重新发行婚姻登记,否则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不能向婚姻登记部门协商离婚。2、同居时
结婚证丢失后可以先补办结婚证之后再办理离婚。 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
没有结婚证的,男女双方之间的关系一般是属于同居关系,不存在离婚的问题,是不能办理离婚的,双方自行解除关系即可。离婚申报条件: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双
如果是通过法院起诉离婚的,则双方是没有离婚证的,只有法院的相关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作为离婚凭证。如果男女双方,通过民政局离婚登记后现想再婚的,则到婚姻登记机关结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会收回双方的离婚证再发给结婚证。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
离婚判决书可以办理结婚证。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只给判决书,不给离婚证的,那么离婚当事人凭离婚判决书,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再次登记结婚。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需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