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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处理即所谓的行政处理。《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乡级人民政府处理的土地纠纷主要是因为主体一方或双方为个人的土地权属争议,争议范围
有下列解决途径: 1.协商解决。协商是解决纠纷的首要途径。通过协商方式解决纠纷既省时、省力、省钱,也不会伤害相互之间的感情,有利于继续和巩固过去形成的合作关系,有利于化解矛盾。 2.调解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的当事人发生纠纷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
通过以下途径解决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和解、调解、仲裁、起诉等。且一般情况下,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当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协调。且集体协商争议处理实行属地管辖,具体管辖范围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土地权属争议,是当事人之间因为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权属不明确而发生的纠纷。而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是指当事人之间因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流转、调整、收回以及承包合同的履行等事项发生的争议。这两种纠纷不同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解决,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
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应申请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时应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时,应做到以下几点:1.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政策进
企业承包经营合同,将企业的经营权采取适当方式承包给企业经营者自主经营,由承包方向发包方承包上交利润等任务,而明确相互权利的协议。按事实上情况,对于合同纷争,当事人能够商量解决,商量不能解决的,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诉讼,通过人民法院解决纷争。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自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并且合同生效时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承包地被征
工程造价是指,工程项目在建设时预计支出或实际支出的费用。依据民法的基础理论与《仲裁法》的有关规定,工程造价纠纷的解决途径有以下几种: 1、纠纷双方协商和解。和解是最基本的方式,也是最能体现双方真实意思的方式。通过协商,达成和解,形成的和解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