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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案件范围

刑事自诉案件范围

2020-08-09 225
普法内容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是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 1、侮辱、诽谤罪;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3、虐待罪; 4、侵占罪。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轻微的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实和情节轻微,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轻刑罚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包括: 1、故意伤害罪; 2、非法侵入住宅罪; 3、侵犯通信自由罪; 4、重婚罪; 5、遗弃罪; 6、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7、侵犯知识产权罪; 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五章(侵犯财产罪),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是指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已经书面作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决定。该类自诉案件需要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案件为前提。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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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30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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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4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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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5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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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涉及侮辱、诽谤的案件,但是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案件。 3、有关虐待的案件。 4、有关侵占他人财产的案件。 5、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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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罪(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

    2022-06-23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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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

    2023-10-16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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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31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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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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