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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予刑事处罚的,不是刑罚。存在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等情形的,可以免于刑事处罚。
1、缓刑,是定罪后,刑罚暂缓执行。一般法院会判决一个缓刑考验期。只要考验期经过,犯罪人没有违法缓刑的相关的规定,那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说直白点,就是没有受到过刑事处罚。 2、相关的法系是刑法第七十二条至第七十七条。 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
定罪免刑不算累犯,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的主观条件为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8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案件,经检察长决定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这是法规对法定不起诉所作的规定。同时,《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
1、前罪与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如果前后两罪或者其中一罪是过失犯罪,则不成立累犯。 2、行为主体实施前罪与后罪时,都必须已满18周岁。犯后罪时不满18周岁的,不得认定为累犯;同样犯前罪时不满18周岁但
累犯一般不可以免予刑事处罚,而是要在原罪名基础刑的基础上,从重处罚,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但如果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依照刑法
是有罪,但是是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
免予刑事处罚有案底。免于刑事处罚也是有罪判决,只是不承担刑事责任,所以会有犯罪记录。根据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
免于处罚和不予处罚,一般有以下的区别,具体如下:概念不同: 免予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考虑到有法定的特殊情况存在,对本应给予处罚的违法行为人免除对其适用行政处罚。 不予处罚是指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或者行为
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即采取必须从重处罚的原则。 确定其刑事责任,应注意以下问题: 对于累犯必须从重处罚。即无论成立一般累犯,还是特别累犯,都必须对其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相对较重的刑罚,即适用较重的刑种或较长的刑期。 从重处罚,是相对于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