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民法典规定,无因管理之债并不以受益为限,无因管理之债以管理人支付费用和受到的实际损失为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债权的定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
无因管理的管理人可以主张必要的费用。《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规定,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
律师解答 无因管理可以主张费用。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自愿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如果管理人因管理事务支出费用的,可以要求受益人偿还。
无因管理人有权要求受益人支付必要的费用。详情可以致电进一步咨询。
无因管理可以主张费用。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自愿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如果管理人因管理事务支出费用的,可以要求受益人偿还。
无因管理,是指并没有受到他人的委托,也不存在法律上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事实行为。无因管理是民法中债的发生根据之一。要构成无因管理,需要具备一定的构成要件,否则无法构成无因管理。 无因管理的构成条件:1
合同无效之后,当事人并不能够主张违约责任。但是需要注意,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承担以下的责任: 1、如果对方已经取得了当事人的财产,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因此取得的财产; 2、如果没有办法返还、或者返还财产也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当然能够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承担共同责任。如果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只是债务人一方的个人债务,当然不能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承担连带责任。这就需要确认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最新颁布的司法解释规定,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