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锅炉未验收先使用怎么处罚
锅炉未验收先使用怎么处罚

锅炉未验收先使用怎么处罚

2020-03-15 13
普法内容
锅炉未验收先使用,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 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 (二)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继续使用的; (三)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未依法履行报废义务,并办理使用登记证书注销手续的。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锅炉检验报告有效期
    锅炉检验报告有效期

    锅炉检验报告有效期一般为两年。锅炉的外部检验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内部检验一般每二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一般每六年进行一次。对于无法进行内部检验的锅炉,应每三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2020-03-28 260
  • 锅炉超期未检怎么投诉
    锅炉超期未检怎么投诉

    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继续使用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2020-03-04 164
  • 蒸汽锅炉使用年限国家规定
    蒸汽锅炉使用年限国家规定

    蒸汽锅炉没有明确规定使用年限。其报废的条件有两条:一是热效率低于现实规定值;二是不能保证安全的条件。二者有一项为满足条件都需要大修或者报废。工业蒸汽锅炉的使用寿命是20-25年。小型汽水两用锅炉一般8-10年。

    2020-05-07 3,592
专业问答更多>>
  • 无锅炉操作证怎么处罚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的公告》中对锅炉的定义:“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参数,并通过对外输出介质的形式提供热能的设备,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正常水位容积大于或者等于

    2022-07-18 15,340
  • 违法使用燃煤锅炉刑事责任要收到如何样的处罚呢?

    第一百零七条违反本法规定,在禁燃区内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停止燃用高污染燃料,或者在城市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地区新建、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或者未按照规定拆除已建成的不能达标排放的

    2023-03-31 15,340
  • 锅炉锅炉房预制施工合同应该怎么写

    锅炉房修建施工合同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各自的职责,本着双方友好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2022-10-12 15,340
  • 2013年的锅炉安装工程到现未成,如何处罚?

    根据你们双方合同条款约定,如构成违约的,承担相应的民事违约责任

    2022-10-26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未按规定使用灯光怎么处罚 00:56
    未按规定使用灯光怎么处罚

    未按规定使用灯光的处罚如下: 1、机动车在发生故障或者事故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罚款200元,扣3分; 2、机动车超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罚款100元,记1分; 3、机动车夜间会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罚款100元,记1分; 4、机动车通过

    5,497 15,340
  • 故意使用假币怎么处罚 01:08
    故意使用假币怎么处罚

    行为人明知自己持有的是假币,仍然使用假币的话,根据其使用数额的多少,决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一般来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故意使用假币的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就会被认为构成刑事犯罪,需要接受刑事处罚。此时,行为人可能会被判处3年以下

    2,531 15,340
  • 土地使用费怎么收取 00:53
    土地使用费怎么收取

    土地使用费的收费标准是:每平米140元。土地使用者由于使用土地,而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的费用,是土地使用者获得用地应付出的代价。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一般是指,新增建设用地的平均土地纯收益。土地使用费自核定之日起五年内不变。五年期满后,根据

    3,651 15,340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