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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存在著作权侵权作品的销售行为,同样构成侵权应当立即纠正,如果销售者明知著作权侵权而有意为之,依法构成著作权侵权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但是如果销售过程中并不知情,则应当立即消除影响并停止侵权行为,依法作出赔偿。
在著作权侵权案件中,关于销售商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的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要看销售商对于作品侵权行为是否知情,如果销售商明知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仍然销售,要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销售商确实不知情的,只需要停止销售,不承担赔偿责任。
1.划清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主要把握客观上是否达到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法定要求;主观上是否“明知”,即根据案件事实、证据综合判断明知的存在,“以营利为目的”是主观方面必备的要件。 2.划清
第四十一条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被许可人
著作权侵权销售商要赔吗? 著作权侵权案件中,销售商是否承担赔偿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如果故意销售侵权作品,需承担赔偿责任,但赔偿标准不是法定的。 《著作权法》 第五十四条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
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销售有著作权产品,明知是侵权还使用的情况,是算侵权行为的。如果是不知道情况侵权,建议和对方协商处理。 二、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是按照民法的共同共有关系来处理。因此,如果合作人想要行使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就应当获得对方当事人,也就是共同共有人的同意。但是,对于可以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就不需要适用上述的要求。能够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主要是指,作者各自
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认定可分为以下几步: 1、对原告作品的分析。一部拥有有效著作权的作品必须同时具备下述条件: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围;具备独创性;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只要有任何一个条件不具备,原告作品就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2、对被控侵权作
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以约定为准,若无约定,则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委托作品的著作权,由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在委托合同中确定。确定著作权的归属如下: 1、由公民个人创作完成的作品,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该公民对作品享有著作权; 2、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