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公司股东分红权的形式: 1、以上市公司当年利润派发现金、以公司当年利润派发新股、以公司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 2、以公司当年利润派发新股、以公司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从法律层次上说,股东的分红权是一种自益权,是基于投资者作为股东个体身份所具有的
《公司法》关于分配股利的要求的具体规定如下: 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一百六十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权益”。这种资产受益的权利就是股东的分红权。 一般地说来,股东可以以三种形式实现分红权: 1、以上市公司当年利润派发现金; 2
股东的盈余分配权,通常被称为股东股息权,是指股东根据股东的资格和地位要求公司分配股利的权利。股东行使该权利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公司需要实际分配的利润。二是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通过了公司的利润分配计划。
一、限制股东权利 召开股东会,若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则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通过,即可对该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的表决权、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自益权作出合理限制。则
股息是股东定期按一定的比率从上市公司分取的盈利,红利则是在上市公司分派股息之后按持股比例向股东分配的剩余利润。获取股息和红利,是股民投资于上市公司的基本目的,也是股民的基本经济权利。一般来讲,上市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形式主要有两种: 1、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单纯设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可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 2、募集设立。又称渐次设立或复杂设立,是指发
股东分红这样交税:对于个人身份的股东来说,股东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都在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内,所以是需要交税的。对于法人股东来说,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的投资收益是属于免税的范围,所以是不需要交税的,所以在交分红所得税的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下面几种: 首先,如果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的内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中效力强制性规定的,决议无效。效力强制性规定,指的是对违法行为的效力进行直接规定,或者引致其他法律条文,其他法律条文明确规定了该违法行为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