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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践中,行为人多次挪用公款,用后次挪用的公款归还前次挪用的公款,而每次挪用的间隔时间都不超过三个月,对此,应从第一次挪用公款的时间算起。连续累计至挪用行为终止。在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挪用公款的数额按最后未归还的金额认定。
挪用公款偿还后再次挪用数额的认定是:如果多次挪用公款,并且不予归还的话,那么数额是按照各次的累计值来进行计算的。如果两次挪用公款,但是在后一次挪用公款之前已经把钱一次挪用的公款归还给原单位的话,那么计算数额的时候就按照第二次挪用的说来进行计
连续挪用公款罪数额的认定分别为:挪用公款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数额在二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挪用公款归个人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构成犯罪;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并三个月未归还的,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
1、一般使用的行为人多次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进行一般使用,应分别计算各次挪用的时间,然后将超过3个月的挪用数额相加,相加后的数额即为行为人犯罪的总数额;行为人多次挪用本单位资金,虽然每笔都没有超过3个
多次挪用公款,井以后次挪用的公款们还前次挪用的公款,挪用公款数额以案发时未还的实际数额认定。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挪用公款罪根据挪用公款的数额大小以及情节严重
挪用公款5000元以上可以立案。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该进行立案: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2、挪用公款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
一般来说,首先,对于触犯挪用公款罪的,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次,如果行为人挪用公款的情节严重的,则应当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此外,如果行为人挪用公款数额巨大,并且不退还的,则对其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最后,如果行为人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