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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补办结婚证,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2、《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章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
领结婚证不需要打电话预约,直接带着相关材料去民政局就可以了。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带的相关材料包括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证明、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声明以及与对方没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1、双方身份证; 2、双方户口本; 3、如果是离婚的要带上离婚证; 4、红色背景2寸合影照片。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关于婚姻登记若干问题的解答》,对结婚证离婚证丢失或毁坏的,不能补发。若当事人丢失或毁坏了《结婚证》或《离婚证》,而因某种原因(如出国、继承财产等)又需要该项证件证明夫妻关系存续或已解除,则当事人可持
领取结婚证需要携带的证件如下:男女双方各自的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法律规定,民政局收到双方提交的结婚材料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
双方当事人异地办理结婚需要的手续有: 1、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本人免冠照片等重要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级或县级市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申请; 2、双方当事人到结婚登记处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确认无误后,在申请书上签上名字或者
一方或双方是集体户口的,登记结婚时,需要携带相关材料,还需要提交常住人口登记卡,部分地区要求提交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还没有办理落户手续的,可以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凭公安部门或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
年龄不够不能领结婚证。我国法定结婚年龄为男子达到22周岁,女子达到20周岁。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核发结婚证。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的,属于无效婚姻,其婚姻状态不受法律保护和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