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刑诉应当听取辩护人意见情形
刑诉应当听取辩护人意见情形

刑诉应当听取辩护人意见情形

2020-10-14 1,085
普法内容
辩护人有权提出自己的辩护意见,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应该听取辩护人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七条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三十八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第八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刑罚应罚性的行为,只有当这种犯罪事实确需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才予以立案。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哪些情况下应当听取辩护律师意见
    哪些情况下应当听取辩护律师意见

    审查起诉和二审不开庭、未成年人案件审查批捕的时候是应当听取的,然后侦查终结、审查批捕和死刑复核是律师提了,才应当听取辩护律师意见。

    2024-05-29 13
  • 规定的刑事诉讼法听取辩护意见?
    规定的刑事诉讼法听取辩护意见?

    要求发表对案件处理意见”,这不是刑事诉讼中的法定程序,在侦查、起诉阶段,无论讯问或询问,都应当单独进行;在庭审阶段,“被告人最后陈述”是法定程序,可以“发表对案件处理意见”。在侦查终结前,可以征求辩护律师的意见,此时律师可以“发表对案件处理

    2024-06-27 21
  • 复核死刑时需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吗
    复核死刑时需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吗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

    2020-09-13 307
专业问答更多>>
  • 法院应当听辩护人意见的内容有哪些

    1.讯问被告人。讯问被告人是死刑复核程序的重要环节。讯问被告人不仅有利于使其得到最后辩解的机会,而且有利于查明案件真实情况,发现和纠正错判,切实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因此对核准死刑的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

    2022-07-13 15,340
  • 诉讼代理人可以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吗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的书面意见,应当附卷。最高检《规则》第365条规定,直接听取

    2021-08-10 15,340
  • 辩护律师的意见公安是否应该听取

    1、案件侦查终结前,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公安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根据情况进行核实,并记录在案。辩护律师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2、对辩护律师收集的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

    2023-05-10 15,340
  • 当事人之间能不能通过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审查起诉和二审不开庭、未成年人案件审查批捕的时候是应当听取的,然后侦查终结、审查批捕和死刑复核是律师提了,才应当听取辩护律师意见。

    2022-07-28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属于民办学校应当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00:57
    属于民办学校应当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属于民办学校应当终止的情形有: 1、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在民办学校的章程中应包括学校终止条件; 2、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这是指民办学校因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而被终止的情况。民办学校被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当然就不能再

    3,171 15,340
  • 哪些情形不能取保候审 01:06
    哪些情形不能取保候审

    存在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取保候审: 1、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或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 2、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 3、自伤、自残方法逃避侦查的; 4、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 根据规定,取保候审

    605 15,340
  • 哪些情形可以申请变更监护权 01:08
    哪些情形可以申请变更监护权

    以下情形可以申请变更监护权: 1、监护人不履行自己应尽的监护职责,或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2、夫妻双方在离婚之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子女的监护权,但为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有家庭暴力、虐待或对子女明显的不利的,

    882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