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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需要公证,只是公证以后更加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公证法》的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针对土地承包合同而言,公证员首先要审
公证承包合同需要的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如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提交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2、主管部门对项目、规模、投资计划的有关批准文件; 3、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明和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 4
一、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名称; 二、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负责人的姓名、住所等信息。这是承包合同必须的条款,如果无法明确当事人就无法确定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发生纠纷时也难以解决; 三、承包项目的内容以及发包方的具体要求。这也是承包合同必须
不需要。承包合同并非公证后才生效。合同本身就是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的民事行为,双方签字盖章,合同合法有效。除非双方共同决定采用公证的方式,并且约定合同须经过公证或见证才产生法律效力,那就必须公证或见证
不一定需要公证,只是公证以后更加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公证法》的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一、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名称; 二、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负责人的姓名、住所等信息。这是承包合同必须的条款,如果无法明确当事人就无法确定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发生纠纷时也难以解决; 三、承包项目的内容
建筑法第29条是对分包合同的又一直接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
承包合同就是指,发包方与承包方就特定的产品或者基建,以完成一定工作成果为目的的合同。具体包括了土地承包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等合同。承包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类型,承包合同当然也可以适用合同法的一般规定。因此,要解除承包合同,承包人和发包人就可
承包建房合同是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承包建房合同实质上是属于劳务合同。承包建房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主要是承包方与发包方的基本信息; 2、是承包工程的基本信息,例如工程地点,工程面积,工程内容,承包方式; 3、是工程的总价款以及
当事人没有提出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标准过高或者过低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违约金。人民法院在当事人未提出要求降低或者增加违约金的情况下,不得主动对约定违约金标准进行调整。当然在违约金数额明显高于非违约方的实际损失时,法院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