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犯罪中止和预备阶段的区别和联系
犯罪中止和预备阶段的区别和联系

犯罪中止和预备阶段的区别和联系

2024-05-06 17
普法内容
其实这俩差别还是挺大的。首先呢,犯罪预备就是我们常说的“打提前量”,也就是在干坏事之前先做好准备;而犯罪过程中,你突然不想干了,或者是及时采取了措施避免了后果的发生,那就叫做犯罪中止啦。再来说说惩罚吧,对预备犯,法律会根据他的行为和既遂犯进行比较,可能会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处罚;至于中止犯嘛,如果你没给别人带来什么损失,那就不用受罚啦;但要是你已经造成了伤害,那就得减轻处罚。最后,这两个都是犯罪过程中的状态,都不符合刑法规定的一个完整的犯罪应该有的所有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n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预备阶段犯罪中止属于预备犯
    预备阶段犯罪中止属于预备犯

    犯罪预备,是指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是犯罪中止。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2020-06-03 281
  • 犯罪预备阶段的中止会被判刑吗
    犯罪预备阶段的中止会被判刑吗

    犯罪预备阶段的中止没有造成损害的不会被判刑,造成损害的会在法定刑基础上从轻、减轻判刑。犯罪预备阶段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阶段,犯罪中止是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

    2020-02-16 125
  • 预备阶段能不能成为犯罪中止
    预备阶段能不能成为犯罪中止

    不成立。犯罪预备与犯罪中止是两个不同的犯罪形态,二者之间相互排斥不能共存。根据《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020-07-20 128
专业问答更多>>
  • 什么情况下是犯罪中止和预备阶段

    犯罪中止,发生在犯罪已经开始但尚未结束时,由于犯罪人主观自愿而停止犯罪行为的情况,在量刑上应当适当减轻或者免除。犯罪未遂是被迫停止犯罪 犯罪预备,发生在犯罪行为开始之前,计划和准备犯罪的时候,因为自己

    2022-07-27 15,340
  • 犯罪未遂,既遂,犯罪中止与犯罪预备的区别和联系请大

    犯罪未遂,是指已经实施了犯罪行为,但由于犯罪人意志意外的原因,使他的犯罪目的没有得逞,属于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的既遂有以下几种形式: 1、行为犯。也称举止犯,是指行

    2022-10-09 15,340
  • 预备犯罪可以中止吗,怎样认定犯罪预备阶段的中止的

    犯罪预备和犯罪中止有如下区别: 1、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已经正式开始实施犯罪。 犯罪预备,是指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如预备犯罪工

    2022-08-06 15,340
  • 犯罪中止的预备阶段如何进行?

    如果在犯罪准备阶段主动放弃犯罪计划,则设立中止犯罪。在犯罪预备过程中,行为人在犯罪前停止犯罪的,属于预备形式的中止。作为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式的犯罪中止,是指行为人已经开始犯罪,中止犯罪的形式。犯罪中止

    2021-11-2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表见代理和无权代理的区别和联系 01:46
    表见代理和无权代理的区别和联系

    表见代理和无权代理的区别在于:一、两者概念不同。表见代理是指被代理人的行为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基于此项信赖与无权代理人进行交易,由此造成的法律效果强行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代理。无权代理是指代理人不具有代理权所实施的代理行为

    3,244 15,340
  • 预告登记和备案登记的区别 01:03
    预告登记和备案登记的区别

    预告登记和备案登记的区别如下:法律效力不同:备案登记制度是一种行政管理制度,只具有债的效力;预告登记能产生冻结不动产登记簿的效力,对后来发生与该项请求权内容相同的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行为,具有排他效力。登记机关不同:预告登记是房屋的登记机构;备

    5,520 15,340
  •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与联系 01:47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与联系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联系是:解决行政争议的方式。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如下: 1、处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处理机关是不同的,前者是行政机关,后者是人民法院,即司法机关; 2、性质不同。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行为属于行政行为,是一种行

    5,186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咨询律师
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