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行政拘留不予收押的六种情形: 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2,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 3,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4,70周岁以上的; 5,怀孕; 6,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
刑事自诉案件不予立案的情形包括:过了追诉时效的自诉案件;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又反悔提起诉讼的;民事案件结案后,自诉人就同一事实再行提出刑事自诉的;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起诉的,但因证据不足撤诉的情况除外。
1、对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一般不适用减刑。 2、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很多纠纷都是属于劳动纠纷的,在进行处理的时候必须是劳动仲裁前置,然后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才能进行劳动诉讼。可是在湖北省却有6种情形是不作为劳动争议处理的。下面,我们就来看看是哪6
法院不予受理六种情形有:1、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2、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约定不起诉的;3、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4、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5、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
法定不起诉包括以下六种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检察院对刑事案件绝对不会起诉的有以下六种情况: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条的规定,如果行为人的实施的犯罪虽具有
法院不予立案的处理方式如下:法院不予立案,应当在裁决书中,写明不予立案的原因,以便于当事人清楚为什么不予立案。当事人对不立案的裁定不服的,可以上诉。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条件的起诉,必须
不适用死刑的情形有以下: 1、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由于其生理和心理发育尚未成熟,社会阅历、社会经验也有限,从保护青少年和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规定对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不适用死刑的; 2、对于在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
交通肇事罪以下情形判实刑:车辆行为人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碾轧、爆炸、失火等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交通事故,承担事故相应责任的情形。而交通肇事所致的社会危害性达到一定程度,符合刑法中交通肇事罪规定的定罪条件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