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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应具有先诉抗辩权的程序

保证人应具有先诉抗辩权的程序

2022-03-28 188
普法内容
保证人先诉抗辩权条件: 1、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是一般保证,保证人可以享有先诉抗辩权; 2、一般保证人可以在诉讼或仲裁前、诉讼或仲裁程序中以及强制执行程序中随时行使先诉抗辩权。一般担保人在担保期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担保人拒绝承担担保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计算担保债务的诉讼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四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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