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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立遗嘱人提出申请 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申请遗嘱公证要填写公证申请表。 2、公证处受理 公证人员需要审查立遗嘱人是否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对所要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
遗嘱见证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年满l8周岁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已满16周岁不满l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
会不会签名、首先向法院请求确认该代书遗嘱无效,理由如上所述,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 1,可进一步证明遗嘱并非真实有效; 3、有关指纹应当进一步申请鉴定,若有合理的怀疑基础,则应当坚持鉴定。 最后,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该代书遗嘱的代书人
1、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 2、遗嘱人立遗嘱时未受胁迫、欺骗,锁立的遗嘱是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内容要真实、合法,所处分的财产为个人所有; 4、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了必要
遗嘱符合下列条件即有效,不存在如何办理才有效的问题。具体条件是: 一、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所立遗嘱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三、遗嘱所处分的是立遗嘱人的个人合法的财产。
1.如果遗嘱执行人不执行,可以到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职责。 2.如果遗嘱执行人不执行而造成了相关继承者的利益损失,可以要求遗嘱执行人承担损失的赔偿。
遗嘱人变更或者撤销原遗嘱的方式,一般应当用立原遗嘱时的方式、程序进行,也可以用新立的遗嘱变更或撤销原遗嘱。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互抵触的,原则上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
办理遗嘱公证的流程如下:1、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进行公证申请,并填写好申请表。这里所说的“公证机构”,既可以是立遗嘱人的户口所在地的公证处,也可以是其经常居住地的公证处;2、申请的同时,立遗嘱人应当提交其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遗嘱原件及
房产无遗嘱的继承方式是法定继承。遗产第一顺位继承人是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法律规定,第一顺序继承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
房屋继承遗嘱主要包括以下7个方面的内容: 1、立遗嘱人身份的说明,包括身份证号码,近亲属情况,地址等等; 2、关于遗嘱效力的说明,例如表明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受到胁迫,欺骗; 3、遗嘱人订立遗嘱的原因; 4、写明订立遗嘱人所有的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