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特大立功的认定
特大立功的认定

特大立功的认定

2024-05-25 5
普法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认定立功表现有什么特征
    认定立功表现有什么特征

    认定立功表现要注意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是否属实,以及获取线索的方式是否合法。

    2020-04-15 149
  • 重大立功认定司法解释
    重大立功认定司法解释

    应当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情形如下: 犯罪分子有检举或揭发他人重大犯罪的行为,并经相关部门查证属实; 犯罪分子提供了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并经查证属实; 犯罪分子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犯罪分子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的;

    2021-06-03 20
  • 已经立功的立不立功怎么认定
    已经立功的立不立功怎么认定

    立功的认定: 1、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 2、提供重要线索帮助破案,指犯罪人提供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各种犯罪线索。 3、协助司法机关缉捕其他罪犯。 4、犯罪人在羁押期间,遇有其他在押犯自杀、脱逃或者其他严重破坏监视行为,及时向看守人员报告。 5

    2020-03-01 20
专业问答更多>>
  • 如何认定立功 立功是如何认定的

    立功必须是犯罪分子本人实施的行为。为使犯罪分子得到从轻处理,犯罪分子的亲友直接向有关机关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不应当认定为犯罪分子的立功表

    2023-09-14 15,340
  • 重大立功的特征有哪些呢?

    1、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上的立功是指:犯罪人犯罪后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以及其他对国家和社会有突出贡献的行为, 2、那么重大立功表现则是:犯罪人犯罪后揭发他人

    2022-05-11 15,340
  • 什么是重大立功以及重大立功的规定

    1、所谓重大立功表现,是相对于一般立功表现而言,主要是指犯罪分子检举、揭发他人的重大犯罪行为; 2、如揭发了一个犯罪集团或犯罪团伙,或者因提供了犯罪的重要线索,使一个重大犯罪案件得以侦破。对于多次立功

    2023-02-08 15,340
  • 认定立功的方法

    立功是指犯罪人犯罪后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并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帮助破案,指犯罪人提供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各种犯罪线索。此外,犯罪人协助司法机关缉捕其他罪犯、在羁押期间遇有其他在押犯自杀、脱逃或者其他严

    2024-11-2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立功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01:10
    立功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犯罪分子对他人犯罪行为进行揭发,经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使侦破其他案件的,即立功的认定标准。 立功表现包括两种情形: 把他人的犯罪行为揭发出来。犯罪人于犯罪人之间,通常对各自的犯罪行为比较了解,犯罪人在归案以后,不仅如实交代自己的罪

    2,066 15,340
  • 特别自首的认定是怎样的 01:51
    特别自首的认定是怎样的

    特别自首就指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认定为特别自首的成立条件有以下两点: 1、特别自首的主体必须是被采取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报刑的罪犯;所谓强制措施是指人民法

    931 15,340
  • 特定关系人受贿怎样认定 01:33
    特定关系人受贿怎样认定

    特定关系人受贿的认定标准是,行为人通过与国家工作人员存在密切关系,利用自身影响力,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特定关系人构成受贿共犯的认定条件: 1、国家工作人员行为已构成受贿罪。特

    926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