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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借款,另一方不知道,只要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离婚要还。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所以不管另一方作为配偶是否知情,只要债权人有证据证明该债务是一方为婚姻家庭生活所负,那配偶就应该承担偿还责任。如果配偶有证据证明该债
夫妻一起贷款后离婚了,一方还可以进行贷款。 向银行贷款的条件是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等,如果符合以上条件那么离婚后是可以进行贷款的。 就婚前关系存续期间该笔贷款是否为共同债务,夫妻一起贷款该贷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夫妻贷款,离婚后,约定各还一半的,女方不还的,债权人可以起诉。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夫妻共同贷款妻子是第一贷款人,现在要离婚,双方协商还款,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解决。即使法院判决后,银行也有权主张离婚后的双方按贷款合同约定还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
夫妻一方婚前的,符合下列情况的,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后夫妻二人负: 1.一方婚前按揭贷款,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可以转化婚后共同债务; 2.一方婚前举债购置大量用品,婚后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
应该属于共同财产,没有偿还的房贷为你们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屋并,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
夫妻名义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夫妻双方离婚了,也需要承担连带的清偿责任。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是以夫妻共同财产作为一般财产担保
夫妻一方是香港人的,也可以在国内离婚。离婚一方是香港人,另一方是大陆居民,离婚双方可前往向大陆居民户口所在地或者常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双方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大陆居民一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2、香港居民一方的有效通行证
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对该房产的分割,先由双方进行协议。如果协议不成的,则分别情形处理:第一、如果双方都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则由法院根据双方的申请,对拍卖、变卖房屋所得的价款进行分割;第二、如果双方都主张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