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遗失的,应当向原登记备案的部门补领,如果租赁备案的内容发生变化的,要办理变更登记。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应当载明出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承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有效身
需要原房屋房东、承租人到场携带房地产证原件到场各方携带身份证原件。 办理流程:办理地点一般都是区房地产交易核心办理时间是工作周时间:周一到周五9:30-11: 30,13:30-16:30需携带材料:当事人身份证(出租人和承租人)原件复印件
房屋租赁当事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的15日内,租赁当事人持租赁合同及下列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 1、出租人应提交的材料: (1)房地产权证或者规定的其他权属证明;其中:向外来
一、《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是由房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 二、当事人办理登记备案时需填写《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转租)合同; (二)房地产权属证书或
首先,需要原房屋房东、承租人到场;携带房地产证原件;到场各方携带身份证原件。其次,办理地点一般都是区房地产交易中心,需携带以下材料: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房地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无论是签订、终止还是变更租赁合同,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归还出租人的协议。 房屋租赁合同如果达到法定或者约定解除的条件的,就可以申请解除备案,具体情形如下: 1、出租人或承租人应向对方提出解除合同的
房屋租赁合同办理登记备案后,具有下列对抗第三人效力: 1、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售该房屋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届满出租人需将该房屋再出租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3、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人,
房屋预告登记证明的办理流程如下: 1、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2、提交申请表,身份证明、房屋买卖合同等相关材料; 3、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验; 4、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预告登记。 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可以保证购房者向房屋登记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