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民法典如何规定继承关系
民法典如何规定继承关系

民法典如何规定继承关系

2021-03-08 112
普法内容
夫妻之间、父母与子女之间有相互继承权。继承包括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还有遗赠抚养等。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关于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关系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关于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关系

    遗嘱的效力优于法定继承,次于遗赠抚养协议。也就是说,如果一人去世后既留下了遗嘱又留下了遗赠抚养协议的,优先按遗赠抚养协议进行;如果还有遗产没有被继承的,再按遗嘱进行;如果还有遗产没被继承,最后按法定继承进行。另外,在遗嘱与遗嘱之间,如果数份

    2021-02-28 520
  • 民法典之间继承关系的怎么规定
    民法典之间继承关系的怎么规定

    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之间、父母与子女之间有相互继承权,而继承关系中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扶养等。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2021-01-29 147
  •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被继承人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如果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并且不能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果几个死亡人辈分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分相同,推

    2021-02-01 335
专业问答更多>>
  • 民法典中继子女能否继承遗产关系如何确定

    继子女在现代社会十分常见,由于父母一方离婚或死亡,双方或一方再行结婚,子女同其生母或生父再婚后的夫或妻即为继父母子女关系。确认继子女的继承权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一)继子女的继承权条件。继子女继承

    2022-03-15 15,340
  • 民法典怎样规定继承关系,具体规定有哪些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之间、父母与子女之间有相互继承权,而继承关系中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扶养等。 相互继承关系中一方死亡的,按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遗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

    2023-01-28 15,340
  •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被继承人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如果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并且不能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果几个死亡人辈分不同

    2023-07-19 15,340
  • 民法典的规定如何消灭继承人继承权

    如果法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

    2023-05-08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民法典关于房产继承的规定有哪些 01:20
    民法典关于房产继承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并未直接指出房产继承这一种继承方式。民法典主要规定了法定继承以及遗嘱继承这两种继承方式。但是关于房产继承,当事人当事人可以依据以下主要的法律条文来作出判断: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122条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的时候,遗留下来的个人

    3,280 15,340
  • 民法典遗产继承最新规定 01:53
    民法典遗产继承最新规定

    (一)“组织”也可以是受遗赠的对象。民法典继承编规定,受遗赠者可以是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对于法人等组织是否可以接受遗赠并未明确。对此,民法典第1133条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

    4,308 15,340
  • 民法典相邻关系 00:56
    民法典相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相邻关系的规定如下: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不动

    4,097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