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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
刚结婚三个月这个彩礼是否会退是需要看情况的,并不是所有的情况都会退彩礼的,因为这个时候已经结婚了,领取了结婚证,没有特殊的情况这个女方收的彩礼一般是不会退回来的,这点需要清楚。 【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建议尽快找专业律师咨询,作为您身边的
办理结婚登记后,如双方离婚,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退还彩礼: (一)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二)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以上两种情形的,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一般婚后离婚,彩礼不予返还。但如果婚姻没有共同生活,或者男方因彩礼生活困难,需要退款,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当事人要求返还按习俗支付的彩礼的,发现属于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
一、看双方是否登记结婚:如果未登记结婚,则可追回彩礼;二、如已经登记结婚,则看双方是否同居生活:如果未同居,则可追回彩礼;三、如已经登记结婚,且共同生活:但能证明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则可追回彩礼
彩礼原则不予返还。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
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形如下: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男女双方未办
离婚时,彩礼需不需要退还,可以根据下面两种情况来判断: 第一,如果双方已经结婚登记,那么彩礼作为附条件的赠与,赠与条件已经成立,所以赠与已经完成,彩礼属于一方接受的礼金。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彩礼作为双方结婚登记后,一方接受的礼金,应当认定
彩礼是指,男女双方之间在缔结婚姻之前,男方家庭向女方家庭赠与的聘金和聘礼。那么在结婚后,如果双方选择结束婚姻关系,这时候要判断彩礼的归属,就看当时彩礼的流转对象。对于直接赠与给女方父母的,如果是动产的话,由于已经转移交付,这时候男方就不能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