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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是否有权阻止公司合并?

债权人是否有权阻止公司合并?

2020-06-01 111
普法内容
债权人无权阻止公司合并,但是可以要求公司提供担保或者是提前清偿债务。公司合并的方式有新设合并以及吸收合并。因为合并而解散的,是不需要进行清算的。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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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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