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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9条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抚养费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简言之即只要负有扶养义务的人未履行抚养义务又未给予抚养费用的,可以一直向其追偿,被抚养人已经成年的,可以由被抚养人向应当给予抚养费的人要求其支付合理的抚养费用,诉至法院都会受理的。如出现因未支付抚养费用而产生后子女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章离婚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
因为你现已成年,不能够追偿成年之前应得的抚养费。抚养费是基于父母对不能独立生活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而产生的费用,本质上更多的是一种身份利益,而非财产性利益,它依赖身份的存在而存在,随着身份的消失
首先,继父母并非必然拥有继子女的抚养权,只有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抚养教育关系,他们才产生与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一样的关系。 其次,继父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继子女间的权利
只要孩子已经成年,就不得追加索要孩子的抚养费。特殊情况可以,子女因上学、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费用已经超过原来确定的抚养费数额。子女有权要求父母增加其所需要支付的抚养费,从而使其能够得到医疗救治或者接受
小孩子抚养费低,可以起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要求赠加抚养费的数额: 一、原定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根据目前的生活水平,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离婚
首先,由于抚养费和赡养费事关人的生存,义务人若不支付上述费用,将使权利人的生活失去保障,影响公序良俗,故该类请求权不适用一般诉讼时效的规定。 但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请求权,不是指作为基本权利的请求权,而是指在给付期限届满后,权利人请求给
一般情况下,只要超过一个月,有支付义务的一方未支付孩子抚养费,经过另一方催要之后仍然拒绝支付,另一方即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继续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但必须要以孩子的名义进行起诉,否则人民法院不会受理,以防他人利用孩子的名义获取额外财产。 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