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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经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可以随军: 一、正连职(含一级科员、专业技术十二级、体育八级)以上的干部和三级军士长以上的士官。 二、在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
一般来说,军人结婚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前是有一系列的结婚申请程序要进行的,需要在结婚之前向部队做出结婚的书面申请、打结婚报告、然后对女方进行相应的政治审查,审查女方是否符合成为一名军嫂。如果符合,双方就可以去结婚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了。
大家都知道,军婚是神圣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要求征得军人的同意。那么军婚就不能申请离婚了吗?答案是否定的,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列举几点情况,希望可以对您有所帮助。这里的重大过错是
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离婚是否需要进行赔偿,与双方身份无关系。有法定情形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
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现役军人离婚时,应严肃谨慎,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军队纪律,不得违反社会公德。2、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双方自愿离婚或者一方要求离婚的,
婚姻法规定离婚自由,所以一旦军人有重大过错符合法定离婚的情况,法院依旧是会判决离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最高人民法院多次对此规定作出司法解释,指出:双方都是军人的离婚案件或者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应先经当事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审查、调解,调解无效时再由部队政治机关提出处理
海军征兵要求的条件如下:1、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2、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25%;3、经C图检查,双眼远视不小于0.8E图约5.0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3条的规定,国家保护现役军人的婚姻。破坏军人婚姻的第三者,可能涉嫌触犯刑法,需要承担刑法规定的破坏军婚罪的刑事责任。军人离婚了,也可以向相关机关举报第三者存在破坏军婚的行为。具体来说,需要满足以下的条件:1、第三者确实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