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恤金属于个人财产。抚恤金是发给伤残人员或死者家属的费用。抚恤金是国家按照相关规定对特殊人员的精神抚慰、物质抚慰抚慰和经济补偿的费用。抚恤金的基本特征为:抚恤金不纳税、抚恤金不计个人收入、抚恤金不是残疾军人的生活费、抚恤金不能作为夫妻的财产
(1)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就业或参军的 (3)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4)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5)死亡的。 领取抚恤金的人员,在被判刑收监执行期间,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刑满释放仍符合领取抚恤金资格的,按规定的标准享受抚
只有满足是事业单位职员的直系亲属的条件时才可以领取遗属抚恤金,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其符合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遗属应按月享受定期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补助标准,非农业人口按高于本人(补助对象)户籍所在地政府确定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
1、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的; 2、烈士的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残疾或者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 3、由烈士生前供养的
不可以的,根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的规定,对烈士家属由民政部颁发《革命烈士证明书》。烈士的家属为烈属,包括烈士的父母、配偶、子女和未满16周岁的弟妹和抚养烈士成长的其他亲属。烈士可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抚
母亲有工资收入,不可以享受遗属定期抚恤金。烈士遗属定期抚恤金并非由单位支付,是由当地民政部门发给。根据国务院《烈士褒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烈士母亲有工资收入,是有生活来源的,不符合享受烈士抚恤金条件,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工伤死亡职工,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近亲属,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直至失去享受条件为止。供养亲属抚恤金停止享受条件规定如
抚恤金并不属于法定的遗产范围,因此不能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来分配抚恤金。首先需要确定的是,抚恤金的性质。具体来说,抚恤金是指,死者所在单位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抚恤金体现了相关单位对死者亲属的精神抚慰。根据民法典第1122条的
遗产是指在公民死亡后遗留下来的、可以依法转移给他人的合法的个人财产。死亡抚恤金是指公民所在单位在公民死亡后发放给死者家属的生活补助,因此死亡抚恤金是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的。但是对死亡抚恤金的处理可以参照遗产处理原则给予合理分割,并且可以适当照顾
二婚抚恤金的分配方法,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具体如下: 1、如果死者所在单位对抚恤金的给付对象有规定,那么需要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2、如果没对给付对象作出规定,那么属于近亲属共有。 享受抚恤金的人,必须符合以下的两个条件: 1、死者的直系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