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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离婚时,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当事人可以协商办理。如果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进行财产分割时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2.一般认为一方婚前财产为
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在领取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
办理过户是否交税(一)税类: 1、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 2、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二)费类:1、登记费80.00元;2、交易手续费百分之二(按产价); 3、工本费20.00元。
以房屋补偿的方式取得的房子1、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是在拆迁其父母原承租的房屋时与其他家庭成员以房屋补偿方式共同安置的房。夫妻一方承租人身份是因为其单位能够支付该拆迁安置房供暖费等原因,父母才将
办理过户是否交税 (一)税类: 1、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 2、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 (二)费类: 1、登记费80.00元; 2、交易手续费百分之二(按产价); 3、工本费20.00元。
婚后购买的房子离婚时怎么分: (1)按揭贷款所购买的房屋,离婚时尚未付清,未取得房产证的如何分割对采取住房抵押贷款方式,购买商品房未付清全部房价款的房屋,属于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在离婚诉讼时人民法院
在国内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对于国外的房产,根据《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法》“第二十四条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
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书中对当事人财产进行了分割,但财产所在地在中国国内,需要回到中国执行,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中的财产分割内容在中国并不具有法律效力,无法直接由中国法院执行。如果作出判决的法院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或者有互
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房,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名字,离婚时,登记一方可以主张该房屋为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
首先,法律上没有假离婚。只要进行了离婚登记,在法律上男女双方就已经离婚。 离婚后购买的房子原则上登记在谁的名下,就归谁所有。即使能够证明购房资金来源于双方共同的财产,房子依然是登记在谁名下就归谁所有,但出资方有权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房屋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