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用人单位为什么不能利用债权折抵员工的工资
用人单位为什么不能利用债权折抵员工的工资

用人单位为什么不能利用债权折抵员工的工资

2020-12-06 86
普法内容
用人单位不能用债权折抵员工的工资,员工的工资应当以货币的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如果用人单位违法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如何用债权折抵员工工资
    如何用债权折抵员工工资

    用人单位不能以债权折抵员工工资。工资的组成包括工资、薪金、加薪、劳动分红及各类津贴、补贴等劳动收入,应当以法定货币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债权不属于法定货币。

    2020-07-07 113
  • 单位能否以债权折抵工资
    单位能否以债权折抵工资

    单位不能以债权折抵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债权不属于货币形式,是不可以作为工资折抵的。

    2021-01-01 84
  • 为什么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女职工工资?
    为什么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女职工工资?

    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工资。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

    2020-08-07 160
专业问答更多>>
  • 单位可以利用抵押债权将员工工资折抵吗

    首先,单位以债权折抵员工的工资属于债权转让。是指合同当事人将其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与他人通过生意交往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是真实有效的,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公司无疑是,对债务人享有要求清

    2022-08-29 15,340
  • 用人单位债权可以作为单位工资折抵吗?

    用人单位不能以债权折抵员工工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用人单位违法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

    2023-08-23 15,340
  • 能不能强制责令单位以员工工资折抵债权

    用人单位不得以债权折扣员工工资。工资的构成包括工资、薪金、加薪、劳动分红、各种津贴、补贴等劳动收入,应当按月以法定货币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以实物或者证券代替货币支付,债权不属于法定货币。

    2021-11-04 15,340
  • 如何用债权折抵员工工资

    用人单位不能用债权折扣员工工资,必须用法定货币支付。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本人支付工资,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的,可以由其亲属或者委托他人领取。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

    2021-11-02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员工该怎么办 00:49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员工该怎么办

    公司无故辞退员工是违反劳动法律相关规定的,此时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请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公司应当继续履行。如果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员工也可以向公司主张支付赔偿金。公司不肯支付赔偿金的,员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

    2,684 15,340
  • 资不抵债债权人怎么办 01:07
    资不抵债债权人怎么办

    如果债务人是公司,出现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债务时,债权人是有权向法院提起破产请求的,通过企业破产来保证自己的债权能够平等的得到清偿,避免债务人转移财产,故意清偿其他债务从而无法实现自己的债务。此外,债权人应该尽快向法院申请企业破产,并且进行债权

    962 15,340
  • 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裁员 01:01
    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裁员

    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况可以裁员: 1、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用人单位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

    3,213 15,340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