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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有以下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4、公司权益受损时,依法对违反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董事会的职权有: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独立董事除行使公司董事的一般职权外,还被赋予以下特别职权: 1、重大关联交易(指上市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应有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做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
董事会的组成: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长职务,并限定为一人。所以要设立董事长,是由于董事会为会议形式集体决策的机构,需要有人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本身的一些事务需要有人检查,同时还有些公司事务需要由董事会的某个单独成
独立董事的职责: 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
先修改章程,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再召开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成员,组成董事会。
全资子公司不需要设立董事会。全资子公司是只有一个法人股东的公司,是完全由唯一一家母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子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股东会,也可以不设置董事会,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子公司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享有独立的
根据《公司法》相关法律规定,独资公司是否必须设立董事会,由独资公司的性质和规模大小来定。 公司法规定:如果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可以不设立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来履行董事会的相关职责。 具体来讲,独资公司分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
股东大会职权: 1、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及经营方向; 2、更换及选举非由员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并决定董事的劳动报酬; 3、更换及选举由股东代表出任的公司监事,并决定监事的劳动报酬; 4、审议及审批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 5、参与公司章程的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