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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位淘汰”解除劳动合同违法。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通过“末位淘汰”或“竞争上岗”等形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
专业律师末位淘汰制是不合法的。如果劳动者有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
公司末位淘汰属于违法的规章制度,劳动者可以要求更改该制度,用人单位拒绝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劳动者也可以以此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公司在最后淘汰和解雇员工是非法的。劳动者非法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
末位淘汰制是指工作单位根据本单位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结合各个岗位的实际情况,设定一定的考核指标体系,以此指标体系为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的结果对得分靠后的员工进行淘汰的绩效管理制度。每个企业都
现在有许多劳动者都有这样一个问题,公司末位淘汰制怎么办? 现在有些公司开始实行末位淘汰制,许多劳动者都想问如果公司实行末位淘汰制该怎么办?其实劳动者们是担心其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被公司以“末位淘汰”为理由
如果用人单位仅仅以末位淘汰制作为依据或理由辞退员工,是不合法的。 但是如果在末位淘汰制下,员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员工存在过失性或者无过失性辞退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是合法的。 也就是说,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三种情形之一;2、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仅仅以末位淘汰制作为依据或理
罚款,属于行政处罚的种类,根据我国的《立法法》和《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处罚的只有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并且有相应的复议、行政诉讼等救济程序。由于用人单位不是行政处罚的主体,故不具备实施经济处罚权的主体资格,不能对员工做出经济处罚
代缴社保的公司并不合法。社会保险登记实行属地管理,开户和缴费单位应当是“用人单位”,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如果劳动合同与公司签订,则社会保险也应以公司名义缴纳,目前很多公司委托第三方并使用第三方社保账户,进行社保缴费的行为。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