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执行异议办理规定是什么
执行异议办理规定是什么

执行异议办理规定是什么

2021-06-01 10
普法内容
执行异议办理规定是:异议人提出执行异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具体的异议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执行法院收到执行异议后三日内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受理裁定,或者受理后无正当理由超过法定期限不作出异议裁定的,异议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异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什么时候执行异议,执行异议的时间是什么
    什么时候执行异议,执行异议的时间是什么

    执行异议是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所提出的不同意见。执行程序开始后,如果案外人(执行程序以外的人)认为所执行的标的自己有全部或部分的请求权,或认为执行可能影响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目的在于保护案件人的合法权

    2024-05-30 13
  • 法律规定的对法院执行有异议是什么
    法律规定的对法院执行有异议是什么

    如果你是被告,你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执行法院会在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如果你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

    2024-06-07 6
  • 被执行人提出执行异议受理条件是什么
    被执行人提出执行异议受理条件是什么

    受理条件有:需要符合时间限制、资格要求,有有具体的事实和理由等条件。执行异议之诉要经过执行异议审查,且启动时间在执行程序开始后、强制执行程序终结前提起提起,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需要具体明确,该理由必须是针对标的的实体权利提出异议。同时要满足资

    2022-04-16 763
专业问答更多>>
  • 什么是执行异议?执行异议的内涵是什么

    执行异议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并要求人民法院撤销或者改正执行的请求,或案外人对被执行的财产的全部或一部分主张权利并要求人民法院停止并变更执行的请求。

    2022-06-13 15,340
  • 执行异议的定义是什么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执行异议的定义是: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所提出的不同意见。执行程序开始后,如果案外人(执行程序以外的人)认为所执行的标的自己有全部或部分的请求权,或认为执行可能影响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3-06-15 15,340
  • 法院执行局对执行异议有什么规定吗?

    法院执行局应按下列方式处理执行异议 1、法院应自收到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的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裁定撤销或改正;理由不成立裁定驳回; 2、执行过程中,法院应自收到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的

    2023-12-19 15,340
  • 被执行人提供执行异议的裁定书的规定是什么?

    1.执行通知,是法院在采取强制措施之前,给被执行人发的通知,主要目的是责令被执行人在限期内主动自觉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2022-06-12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对执行异议复议终审裁定不服 00:54
    对执行异议复议终审裁定不服

    对执行异议复议终审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需要从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

    5,807 15,340
  • 异地羁押规定是什么 00:57
    异地羁押规定是什么

    直接涉及到异地羁押的法律,主要规定在《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当中。该条要求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在收到通知后,该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当然,《刑事诉讼法》中未提到“异地”二字,但与羁押相

    3,073 15,340
  • 法院执行异议申请书怎么写 01:03
    法院执行异议申请书怎么写

    法院执行异议申请书的内容如下:首先应当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身份信息,自然人应当写明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以及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信息;其次应当根据生效判决书、调解书或可供执行的债权文书的内容写明请求事项;第三部分是事实与理由。在

    4,979 15,340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