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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传播性病罪? 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进行卖淫、嫖娼的行为。 二、传播性病罪的构成 (一)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卖淫、嫖娼是国家法律严厉禁止的行为。 行为
有以下要件可以确定为构成传播性病罪: 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 3、主体是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
刑法规定什么叫传播性病罪 刑法规定的传播性病罪是指罪犯明知道自己患有医学上认定的性病而又去从事违法的卖淫行为,导致他人也因此患病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规定,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而又卖淫、嫖娼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审查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80条的规定,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应予立案追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本条规定的“
处罚:犯传播性病罪的,处五年以下、或者,并处。相关说明:一、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仍与他人恋爱、姘居、通奸的,均不构成本罪。需有营利目的或者放任传播而进行卖淫、为目的。二、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
传播性病罪(刑法第360条第1款)是指因知道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卖淫嫖娼的行为。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而出于某种动机或为达到某种目的,仍然向他人卖淫或嫖娼。行为人的“明知”可以是确切知道自己患有某种严重性病,也可以是其知道可能患有
行为人在实施了某种违法犯罪行为之后,是否应被立案机关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要看是否符合立案标准。涉嫌触犯传播淫秽物品罪的行为人,实施了以下2个行为其中之一的,属于符合立案标准,侦查机关应该对其立案侦查:1、行为人向他人传播淫秽物品,次数达到3
传播谣言涉嫌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诽谤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规定的行
如果犯罪嫌疑人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就构成了盗伐林木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盗伐林木罪主要有下面几个量刑幅度: 第一,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