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企业破产的,用企业的破产财产偿还所欠债务。破产企业没有财产偿还的,债务消灭。 企业破产程序中,债务清偿按《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顺序分配。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
债权人可以免除债务人的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会导致: 1、免除使债务消灭。 2、免除消灭债权和债权的从权利。 3、债务的免除不得损害第三人利益。
债权人和债务人申请破产的区别是存在的,破产原因及破产程序上都有显著的区别。 债权人申请破产时需要查审其债务人能否清偿债务,债权人还能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破产清算的申请;而债务人是没有权利向法院提出对债权人破产清算的申请。
根据《破产法》第二条、第七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组、和解或者破产清算。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
1、公司破产后,无破产财产的,债务消灭,不需要再偿还。 2、公司破产的,需要用公司剩余财产偿还债务。用公司所有的财产偿还债务后,仍不偿还的债务,公司不再(也无法)偿还,债务消灭。 《企业破产法》 第一
破产债权人与破产的连带债务人间的清偿关系问题,是指在负有连带义务的债务人全体或数人被宣告破产时,破产债权人如何实现其债权。这个问题在破产法的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例如,负连带责任的保证人,尤其是多个同负
主债务人破产的,保证人是可以对债务人进行追偿的,保证人的追偿是属于破产债权之一,保证可以进行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五十一条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
处理个人债务纠纷的方式如下: 1、当事人可以通过自行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 2、协商不成可申请调解,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3、采取仲裁的方
债务人死后债务如何处理,需要看债务人有无继承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如果债务人有继承人且继承人选择继承遗产的,应当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对债务人进行清偿;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则债权人不能要求继承人清偿债务人的债务,
债权人申报债权的程序是: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3、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