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有限合伙人的权利有哪些?
有限合伙人的权利有哪些?

有限合伙人的权利有哪些?

2020-05-25 135
普法内容
有限合伙人的权利如下: 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3、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4、查阅会计账薄等财务资料; 5、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七十条的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伙企业法》第七十条 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伙企业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有限合伙人退伙有哪些要求有限合伙人退伙
    有限合伙人退伙有哪些要求有限合伙人退伙

    有限合伙人退伙的情形是: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2020-11-09 293
  • 针对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的入伙退伙有哪些规定
    针对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的入伙退伙有哪些规定

    有限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发生以下情形可以退伙: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提前通知;其

    2020-08-10 222
  • 合伙人具体享有哪些权利呢
    合伙人具体享有哪些权利呢

    合伙人享有哪些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民法典》第二章第五节有关个人合伙的规定,个人合伙一经依法成立,即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在个人合伙中,各合伙人必须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各合伙人的主要权利有: 1、合伙人投入的财

    2024-06-23 17
专业问答更多>>
  • 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合伙人有哪些权利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对外代表组织,只按合伙协议比例享受利润分配,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不同于普通合伙人的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对企业承担着主要的投资任务,不得以劳务或信用出

    2022-05-11 15,340
  • 有限合伙的合伙人有什么权利

    法律分析 有限合伙人的权利是: 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3、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4、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5

    2023-10-29 15,340
  • 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有哪些, 合伙人的执行权利主要有哪些

    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有:(1)同等执行权,这是针对共同执行方式下的每个合伙人而言的;(2)对外代表权,该权利属于任何执行方式下的有权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3)监督权,这是对委托执行方式下的不

    2022-02-15 15,340
  • 股东的权利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的权利:(1)有限合伙人可以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权的价格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出资劳务。(2)有限合伙人应按合伙协议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

    2021-11-15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00:48
    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以其自身的财产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的债务只需承担有限的责任即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若是有限合伙人

    2,963 15,340
  • 专利权人的义务有哪些 01:14
    专利权人的义务有哪些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相关法律规定,专利权人必须遵循下面几点义务: 第一,专利权人应当充分公开发明内容。如果专利属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限于权利要求的内容,而说明书及附图是用于解释权利要求。如果专利是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

    2,729 15,340
  • 居间人有哪些权利 01:11
    居间人有哪些权利

    居间人,又被称为“经纪人”,它指的是居间合同中为委托人充当订约媒介,或订约机会的当事人。根据《合同法》关于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居间人如果促成合同成立后,委托人应该按照约定支付其报酬,居间活动所产生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居间人在委托人与第三

    585 15,340
公司法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