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构成介绍卖淫罪的要件有哪些
构成介绍卖淫罪的要件有哪些

构成介绍卖淫罪的要件有哪些

2020-11-26 120
普法内容
构成介绍卖淫罪的要件有: 1、客体要件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了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行为的,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是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介绍卖淫构成卖淫罪吗
    介绍卖淫构成卖淫罪吗

    介绍他人卖淫,是指为卖淫人员与嫖客寻找对象,并在他们中间牵线搭桥的行为。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介绍卖淫罪两个档次处罚,第一,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第二,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是介绍卖淫

    2020-10-05 596
  • 2023介绍卖淫罪构成条件
    2023介绍卖淫罪构成条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了包括了男子。他人可以是单个人,也可以是多人,介绍对象的数量和介

    2024-05-13 14
  • 介绍卖淫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有没有法律依据
    介绍卖淫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有没有法律依据

    介绍卖淫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行为人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 3、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024-06-11 9
专业问答更多>>
  • 介绍卖淫构成引诱卖淫罪的构成要件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为客体是国家法律法规进行规范的,涉及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公安机关治安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和维护的特定场所的公共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

    2022-06-06 15,340
  • 介绍他人卖淫构成的罪名有哪些

    涉嫌介绍卖淫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

    2022-08-14 15,340
  • 介绍卖淫罪构成具体有哪些情形

    1、介绍卖淫罪的构成要件是: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该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了引诱、容留、介绍他

    2023-01-12 15,340
  • 介绍卖淫罪构成要件包括哪,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介绍卖淫罪构成要件包括以下要件: 1、侵犯的客体为社会管理秩序。 2、行为人实施了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 3、行为人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 4、行为人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

    2023-08-1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介绍卖淫一般判多少年 01:13
    介绍卖淫一般判多少年

    介绍卖淫罪是侵犯社会主义良好风尚的犯罪行为,对行为判处多少年的刑罚,需要依照行为人犯罪的情节轻重来进行判断。如果行为人介绍他人卖淫的,那么可以对行为人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并且判处罚金。如果行为人介绍卖淫的行为,达到了情节严

    2,069 15,340
  •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最新立案标准 01:34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最新立案标准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以立案并追诉: 1、引诱、容留、介绍2人次以上实施卖淫活动的; 2、引诱、容留、介绍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卖淫活动的; 3、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梅毒、艾滋病或者是

    1,310 15,340
  • 冒名顶替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01:04
    冒名顶替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冒名顶替罪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四点: 1、客体要件,冒名顶替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正常管理秩序,侵犯对象是他人接受的教育,工作、待遇的权利; 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是行为人通过假冒他人的姓名,冒领录取通知书、伪造档案、户籍等替他人或窃取他人的利益,

    596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