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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大会召开的条件?

债权人大会召开的条件?

2021-09-01 7
普法内容
债权人会议是由所有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以保障债权人共同利益为目的,为实现债权人的破产程序参与权,讨论决定有关破产事宜,表达债权人意志,协调债权人行为的破产议事机构。会议开启有以下条件: 1、其债权须在破产案件受理前成立; 2、已于法定期间内申报和登记; 3、经审查,人民法院已确认其债权人资格。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四章第二十一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 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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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7 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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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6 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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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1-19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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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19 15,340
  • xx大会的召开条件和步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条的规定,大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股东大会两种(注:为股东会,为股东大会)。定期股东大会: 1.当每年召开一次; 2.召开股东大会大会,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

    2022-09-01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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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会议一般要开多少次是没有规定的,但第一次的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

    2022-10-16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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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权制度中的其中一种。所谓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同时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 债具有严格的相对性,债权债务关系约束的仅是特定的债权人和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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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 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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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债务抵消的条件是什么 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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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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