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好企业的财产关系是清算组最难重要的一个任务,清算组接管企业石家庄律师之后,应当对被接管企业范围内的一切财产行使管理权,包括接管企业财产,确定企业财产的范围,对企业财产进行评估,对企业财产进行收回,理清企业
债权债务等等。
接管企业财产。清算组从
董事会那里接管的企业财产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借款的确认、应付公司和其他业务前款的确认等。
确定企业的财产范围。企业解散时的财产包括下列内容: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企业享有的债权、企业解散时享有的股权、企业享有的其他财产权利,如商标权、著作权、
土地使用权等。
对企业财产进行评估。对企业的财产进行评估,是为了保证企业的非现金资产能够合理地变现,保证清算可以顺利地完成。因此,清算小组应当聘请专业机构,对企业的财产进行科学的评估。
收回企业的财产。这主要是指清算组要求占有企业财务的自由人交付其财务,如果应当交付的财务已经无法收回,可以要求持有人作价赔偿;此外,清算组还应当收回清算公司向外投资的财产及其产生的利益。另外,股东未缴足的出资,企业在境外的财产,都是清算组应当收回的。
理清企业的债权债务关系。清算组应当通过查账的方式对企业的债权进行确认;公司的债务一般包括银行借款、应付购货、应付工资、未缴纳税金、专项应付款、其他应付款和
合同义务等。清算组应当对这些债务进行确认和登记工作。即在清理财产的过程中,清算组应当对企业的债权进行收回,对企业的债务进行登记。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
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债权债务清理措施
为澄清乡镇畜牧兽医站债权债务家底,明确债权债务关系,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确保改革后乡镇畜牧兽医站履好职、服好务,推进灾后重建和现代畜牧业发展,剑阁县切实加强领导,细化工作方案,强化监督检查,多措并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强化领导,统一思想,明确责任
为防止清理核实工作应付走过场,保证债权债务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杜绝虚假债务和虚增债务现象发生,剑阁县畜牧食品局分别于2008年3月、2009年2月13日至26日集中对全县乡镇畜牧兽医站进行了清产核资和债权债务清理核实认定。为强化对工作的领导,该局成了乡镇畜牧兽医站债权债务清理核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抽调有关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了6个清理小组,每小组由4--5人组成,局班子成员为各小组牵头领导,划定了工作责任片,统一组织召开了清理核实工作动员会,阐明了清理核实工作的目的意义,统一了思想,就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工作职责,提出了工作要求,确保工作有效进行。
二、细化方案措施,认真清理核实
为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确保清理核实工作有效开展,该局印发了《关于做好乡镇畜牧兽医站债权债务清理核实认定工作的通知》,对核实认定时间、核实办法、审核流程和口径提出了严格要求。一是各清理核实小组要保证有效
工作时间,按时到岗,认真开展清理核实认定工作。二是明确了清理核实办法和清理审核流程。采取查账认定(干部职工及当事人有异议的,采取查账的方法核实认定)、集体认定(由清理小组、站长、职工、经办人员共同认定)、公示认定(清理核实的债权债务在本辖区内张榜公示3天,无异议后认定),做到石家庄律师“数据准确,依据充分,职工公认,组织确认”,确保了清理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三是对应当认定为乡镇畜牧兽医站债权债务的五种情形和不能认定为乡镇畜牧兽医站债权债务七种情形作了明确界定,统一了操作尺度。四是统一了表册。统一印制了《乡镇畜牧兽医站债权债务清理核实汇总表》、《乡镇畜牧兽医站应收账款清理核实明细表》、《乡镇畜牧兽医站应付账款清理核实明细表》、《乡镇畜牧兽医站干部职工因公借贷款清理核实明细表》等表册,在认真清理核实的基础上,按债权债务的来源和用途逐笔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和数据库,做到项目齐全,不缺项、不漏项。清理核实认定后,每页均由乡镇畜牧兽医站负责人、填表人和清理核实人员共同签字确认,确保清理结果的有效性。
三、有效应对,严格锁定,积极化解
一是严格财经纪律,防止新生债权债务发生。2008年7月,县畜牧食品局印发了《剑阁县基层畜牧兽医站财务管理制度》(剑牧食发[2008]71号),就乡镇畜牧兽医站建账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和票据管理等作了进一步规范。同年12月9日,市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通过全市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后,我县立即派出工作组,立即对全县乡镇畜牧兽医站人事、财务、资产、档案、印章实行“五冻结”,封存了账务账册,停止报账,严肃收支纪律。规定从即日起不得滥发奖金、补助、津贴和实物,不准巧立名目突击花钱和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严禁欠账花钱,严禁坐支挪用。同时,对乡镇畜牧兽医站国有资产、集体资产进行了登记造册,回收了
房产证、
土地证,明确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转移资产,私自变卖、调拨、侵占公共财物,严禁私分公物,防止国有、集体资产流失。对按规定收取的事业性规费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核定了支出权限,严格了报账审批程序,防止新生债权债务发生。
二是对清理核实认定后的乡镇畜牧兽医站债权债务予以锁定。一方面,要求各站严格管理,对新生债务实行“谁举债、谁负责”的原则,从源头上遏制新生债权债务发生;对锁定后的债权债务,明确
责任主体,把化解旧债、制止新债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要求各站强化管理,开源节流,严格控制不合理支出,确定期限,倒排工期,积极化解。对完成化解目标和债务化解好、取得实效的单位,将实行奖励,对化解缓慢或因管理不力而产生新的债权债务的乡镇站将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四、规范收费管理,防止诱发农民和企业负担反弹
为防止乡镇畜牧兽医站因化解债务而引发乱收费、乱伸手的现象发生,进一步规范畜牧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县畜牧食品局印发了《关于规范畜牧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剑牧食发[2009]15号),明确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减免征收项目,进一步规范凭据使用管理,严格畜牧行政审批管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超标准收费、搭车收费和巧立名目乱收费而加重企业和社会负担,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同时,加大了督查监管力度,防止顶风违纪违规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