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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一审原告):王,男,生于1960年12月8日,汉族,济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经理,住济南市路号座室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山东房地产公司。住所地:济南市区村33号法定代表人:邓职务:董事长上诉人王不服济南市区人民法院2008年10月21日
原告:于××,男,汉族,1960年×月×日生 被告: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职务:董事长 联系电话:××地址:×× 被告:朱××男汉族1957年×月×日出生 住址:××联系电话:×× 1、判令解除《认购协议书》 2、判令第一被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民事案件收费标准的确定,主要考虑两个因素:其一是诉讼费用的性
上诉人(一审原告):王XX,男,生于1960年12月8日,汉族,济南X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经理,住济南市XX路XX号XX座XX室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山东XX房地产公司。 住所地:济南市XX区XX村3
原告:于××,男,汉族,1960年×月×日生 被告: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职务:董事长 联系电话:××地址:×× 被告:朱××男汉族1957年×月×日出生 住址:××联系电话:×× 1
民事诉状一般分为五大基本部分: 1、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 2、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 自然人诉讼主体的,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
一、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
借名买房,一般是针对自买房限购政策施行之后,部分有购房需求的人失去了原有条件的购房资格,即使可以签房屋买卖合同,却无法在房产中心进行交易过户的,在此情况下,个别购房者会采用了借名买房的方式,即用父母、子女或者其他人的名义进行购房,但购房款项
一般来说,借名买房所订立的合同是有效的。只要具备了合同有效的几个要件,即同时具备《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以下条件:1、签订合同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签订借名买房协议的当事双方意思表示是真实的;3、合同双
借名买房的风险包括: 名义产权人可能会反悔。名义产权人反悔的话,而出资人又无法证明双方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等,就会很难取得房屋产权或收回购房款。 银行贷款合同提前解除。如果银行查出实际购房人和贷款人身份信息不一致,则可能提前解除合同。 名义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