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1.房子已经过户给子女:视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房子是孩子的财产,与夫妻没有关系了,离婚时双方不能分割这房子。 但是,如果是夫妻中一方赠与并过户给子女2、未经另一方同意的:另一方可以在离婚前先行起诉请求
在婚姻法解释三还未出台之时,公公没有明确表示赠送给儿子一方的,视为对夫妻的赠与,属夫妻共同财产,儿媳妇当然有份的。
2,实在不放心,可以让你父亲做婚前财产公证或者立个遗嘱,并公证将这两套房产作出处分,也可以生前赠与你和你哥; 3,公证本身并不能改变什么,只是起到增强法律效力的作用而已,是对既成事实的进一步确认,因此
房子过户给儿子,儿媳是否有份分两种情况: 1、如果房产是赠与过户给儿子的,那么赠与所得的房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赠与人明确表明只给夫妻一方。这种情况最好做公证。 2、如果房子是通过买卖过户给儿子的
父母给儿子买的房子,儿子离婚后房产根据以下四种情况分割: 1、属于个人所有的房屋归个人所有,在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2、房屋属于共同财产的,在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 3、一方婚前以个人名义按揭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个人名下,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
一般情况下,儿媳不能继承公婆的财产,理由在于《民法典》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以上规定表明
遗产继承女儿有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在法定继承中,在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该法条所说的子女包括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作为被继承人的女儿,与被继承人的儿子享有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