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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在用人单位有违约、违法行为时,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违约、违法行为包括: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
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但是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则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
1、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1)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2)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单方面合法终止劳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解答如下:1)“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您可以主张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单位拒绝签订的,可以
1、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
有以下情况之一,员工同意或者提出续签、签订劳动合同的,除员工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该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员工在同一家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的是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后重新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
合同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最大的区别在于终止的情形是不一样的。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的,可以通过时间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属于无固定期限的,就不可以通过时间终止劳动合同,只能通过其他的情形终止劳动合同。法律对劳动合同的终止情形是有规定的,劳动合
经济补偿金,指的是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给予员工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一般发生在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后,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一次性向员工支付经济上的补助。又可以被称为“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