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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最长可取多少月

监视居住最长可取多少月

2020-02-19 101
普法内容
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为六个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并通知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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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6-07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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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08 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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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1、可能判处、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的犯罪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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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03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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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律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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