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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热点问题包括: 1、出借人将自己资金账户控制权转移交给他人使用,双方之间发生的纠纷属于什么性质? 2、如果民间借贷合同中出借人和借款人没有约定“以房抵债”,事后,出借人还不上钱,双方在履行阶段达成“以房抵债”,又因以房抵债发生纠纷,
要使民间借贷行为成立并生效,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主体合格; (2)双方意思表示一致; (3)合同内容合法; (4)出借人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 以下几种情形的民间借贷合同应属无效: (1)借贷一方或双方的主体不合格;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向人民请求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如果借贷有借条,且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是注明的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如果没有还款日期,催告债务人,但并未履行的,应当自催告次日起计算,当事人也可以协商一
返还财产不适用无过错原则,即无论当事人对缔结合同是否有过错,依据无效合同取得、占有的财产因无合法根据,都应当返还对方。换言之,即使是无过错一方占有了对方财产,也应当返还给对方。所有物的返还,是以物在法
1、在民间借贷中,容易产生争议的时间包括两点:还款时间和欠条书写时间。 2、还款时间就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的应当归还本息的时间。现实中人们经常忽视这项约定,或未作出明确约定。最常见的表述为“一定时间后
无效合同的处理: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的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双方都过错的,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
下列情况下的借贷关系不具有法律效力: 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的 2、借贷进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 3、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非法金融活动。 4、明为联营实为借贷的。 5、违背真实意图的借贷关系。《民
民间借贷合同也可以解除,但需要满足约定或者法定的条件。具体来说,能够解除的民间借贷合同,主要分为以下三种情况:1、双方事先约定了特定的条件下能够解除民间借贷合同;2、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通过协商的方式,解除民间借贷合同;3、出现了法律规定
民间借贷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借款事项订立两份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其中“阳合同”因不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而不发生效力,而“阴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
民间借贷的起诉手续:1、要有借款合同或者借据、收据、欠条,用来证明双方确实存在借贷关系的纠纷,法院才会立案。立案时缺的材料人民法院会一次性告知;2、借据、收据、欠条上要有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基本信息,这样法院才能送到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