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淫秽物品是否收缴
淫秽物品是否收缴

淫秽物品是否收缴

2023-03-17 32
普法内容
收缴。在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对于淫秽物品,属于治安案件的,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收缴。
《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扔掉淫秽物品属于传播淫秽物品吗
    扔掉淫秽物品属于传播淫秽物品吗

    您提出的这个观点并不准确。关于本罪责的核心要素,客观层面中表现出的内容主要包含以下三点:首先是向外界大规模散播有关淫秽的书刊、电影、视频、音频、图片以及其它形式的淫秽制品;其次是这种行为已经达到了严重程度;最后是通过传阅、借阅、运输、携带、

    2024-05-09 35
  • 淫秽物品鉴定是否需要资质
    淫秽物品鉴定是否需要资质

    淫秽物品鉴定需要资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诉讼中,需要对涉案物品是否为刑法意义上的淫秽物品进行鉴定时,应当由鉴定部门中具有淫秽物品鉴定资质的人员进行鉴别和判断。

    2020-01-24 27
  • 复制淫秽物品
    复制淫秽物品

    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文化出版物品的管理秩序和社会的善良风俗。本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淫秽物品。《刑法》规定:“本法所称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判断一部作品是否淫秽物品时

    2020-01-01 302
专业问答更多>>
  • 贩卖淫秽物品与传播淫秽物品

    一、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构成要件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

    2023-08-28 15,340
  • 非淫秽物品和淫秽物品的区别

    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音频及其他淫秽物品。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特点传播速度快、范围广、传播智能性高、侵害青少年。 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

    2022-11-08 15,340
  • 收到淫秽物品举报电话

    建议向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举报此号码。 12321受理范围:(1)利用互联网网站、论坛、电子邮件、即时消息、博客等传播、发送的不良与垃圾信息;(2)利用短信、彩信、彩铃、WAP、I

    2022-02-12 15,340
  • 对传播淫秽物品罪、非法传播淫秽物品罪、非法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处罚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规定,犯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022-02-15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确定淫秽物品的标准是什么 01:04
    确定淫秽物品的标准是什么

    根据我国《刑法》的明确规定,淫秽物品主要指的是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具有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如果是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是不属于淫秽物品的。并且,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

    3,199 15,340
  • 传播淫秽物品罪如何处罚 01:00
    传播淫秽物品罪如何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传播淫秽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是其它淫秽物品,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其中,情节严重是指传播淫秽书刊、影片、音像、图片等出版物达300到600人以上或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本罪侵犯的是国家

    3,452 15,340
  • 走私淫秽物品罪能取保吗 01:12
    走私淫秽物品罪能取保吗

    走私淫秽物品罪在情节轻微的情况下,是可以进行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若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缴纳完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者是提出了相应的保证人之后,保证自己能够随传随到的情况之下,司法机关对其暂时

    815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王雨昕律师 王雨昕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78-0010-3380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