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河滩关停是怎么样的给
河滩关停是怎么样的给

河滩关停是怎么样的给

2024-05-04 19
普法内容
河滩地遇到征收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河滩关停该如何赔偿
    河滩关停该如何赔偿

    河滩地遇到征收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

    2024-06-27 18
  • 河滩转让该怎么给
    河滩转让该怎么给

    河滩地遇到征收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

    2024-05-09 29
  • 河滩以租代征怎么给
    河滩以租代征怎么给

    河滩地遇到征收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

    2024-04-24 30
专业问答更多>>
  • 2023河滩关停可以如何赔偿

    河滩地遇到征收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

    2024-09-18 15,340
  • 河滩转让该怎么给

    河滩地遇到征收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

    2024-09-11 15,340
  • 土地承包河滩是怎样的

    河滩地是河道的行洪泄洪区,属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属国家所有,由河道主管机关负责管理。 加强河滩地的管理是确保河道行洪安全的重要保证。其具体管理规定是: 1、禁止在河滩地倾倒矿渣、炉渣、垃圾等。 2、

    2022-07-05 15,340
  • 三亚市外滩河道关停拆迁补偿

    河道征收怎么补偿首先要看征收的是房屋还是土地。房屋征收与土地征收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补偿方式不同。 1、按照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及各地政府依据该法制定的征地拆迁补偿办法。补

    2023-07-2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砖厂关停国家怎么补偿 01:20
    砖厂关停国家怎么补偿

    砖厂关停国家的补偿如下:1、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具体来说,企业厂房和一般的房屋又是有所区别的。补偿项目包括厂房重置成

    4,374 15,340
  • 怎么给离职员工停缴社保 00:56
    怎么给离职员工停缴社保

    停缴社保流程有两种方法: 1、网上申报办理减员业务,无需到社保中心。已开通网络申报的缴费单位,每月1-15日内可在互联网上进行增、减员办理。缴费单位可用申报辅助系统制作并导出增、减员报盘文件窗口办理:磁盘申报变动人数在5人以上的缴费单位可使

    7,637 15,340
  • 物权与债权的关系是怎样 01:24
    物权与债权的关系是怎样

    物权和债权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物权是指,对特定的物进行支配,并对他人的干涉予以排除的权利。物权是一种绝对权,具有排除他人干涉的特性,发生于特定权利主体和不特定的义务主体之间。物权直接在物上进行设定,如果物灭失,则权利也会灭失。然而,债权

    2,868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