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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承担。出资期限未届满的,股东不属于出资违约,股东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但如果公司破产清算的,视为未履行出资,要承担责任。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
出资期限未届满股东不承担责任是正确的。股东应当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出资期限未届满的不属于违约情形,股东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股东不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股东不能以出资期限未到为由逃避责任。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是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
出资期限未满的股东应承担责任。 我国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实际价格明显低于公司章程定价的,交付出资的股东应当补足差额,公司成立时的其他股东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出资期限未满的股东不承担责任。出资期限未满的,股东未足额出资的,不视为出资违约,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如果此时公司破产,进行破产清算,此时股东需要对未缴纳出资的部分履行出资责任。
出资期限未满的股东不承担责任。出资期限未满的,股东未足额出资的,不视为出资违约,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如果此时公司破产,进行破产清算,此时股东需要对未缴纳出资的部分履行出资责任。
不承担。出资期限未届满的,股东不属于出资违约,股东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但如果公司破产清算的,视为未履行出资,要承担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资两合性质,我国法律并没有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作太多的限定,就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期限来说,我国《公司法》将其规定为由公司章程决定。虽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期限由章程决定,但《公司法》明确了未在规定期限内出资的股东责任。具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出资不足的,要对公司承担补缴出资额的责任。如果股东是以货币,即现金形式出资的,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出资不足的,应当在一定时间内,及时向公司足额补缴。当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
股东未出资不足的话,需要承担一定的对外责任。具体来说,在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况下,股东应该按照注册资本的要求补足出资,以清偿债务。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出资不足的,要对公司承担补缴出资额的责任。如果股东是以货币,即以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