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什么标准下隐匿电报罪才立案?
什么标准下隐匿电报罪才立案?

什么标准下隐匿电报罪才立案?

2020-10-06 122
普法内容
行为人隐匿电报次数较多或者数量较大的,隐匿电报,并从中窃取财物的,隐匿电报,虽然次数不多,数量不大,但给国家、集体利益以及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以及隐匿电报,造成其他危害后果等标准下隐匿电报罪才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隐匿电报罪最新立案标准?,最新规定是什么
    隐匿电报罪最新立案标准?,最新规定是什么

    隐匿电报罪最新立案标准:本罪是行为犯,并不以实际上发生法定的危害结果作为犯罪成立的要件,只要邮政工作人员实施了私自隐匿电报的行为,就应立案追诉。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是指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行为。

    2024-04-28 21
  • 邮件隐匿罪有什么立案标准?
    邮件隐匿罪有什么立案标准?

    隐匿邮件罪的立案标准是:本罪是行为犯,只要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实施了隐匿邮件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私自隐匿邮件罪是指邮政工作人员私自隐匿邮件的行为。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邮政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自开拆、隐匿、毁弃

    2020-06-09 136
  • 中国刑法隐匿电报罪怎么立案?
    中国刑法隐匿电报罪怎么立案?

    中国刑法隐匿电报罪的立案规定是邮政工作人员隐匿电报的行为就应当立案。隐匿电报罪属于行为犯,没有结果和情节的要求,只要行为人隐匿电报,就应当进行立案追诉。

    2020-08-27 117
专业问答更多>>
  • 隐匿电报罪立案标准,欺骗报警

    一是行为者必须实施擅自拆卸、隐瞒、丢弃邮件、电报的行为。如果行为者没有实施上述行为,而是由于邮件本身的包装不严格等原因,信件和其他物品丢失的,不应视为成本罪的行为。二是行为者实施拆卸、隐瞒、丢弃邮件、

    2021-10-09 15,340
  • 隐匿电报罪(犯罪根据)标准是什么?

    一是行为者必须实施擅自拆卸、隐瞒、丢弃邮件、电报的行为。如果行为者没有实施上述行为,而是由于邮件本身的包装不严格等原因,信件和其他物品丢失的,不应视为成本罪的行为。二是行为者实施拆卸、隐瞒、丢弃邮件、

    2021-10-12 15,340
  • 什么是“隐匿电报罪”?

    一是行为者必须实施擅自拆卸、隐瞒、丢弃邮件、电报的行为。如果行为者没有实施上述行为,而是由于邮件本身的包装不严格等原因,信件和其他物品丢失的,不应视为成本罪的行为。二是行为者实施拆卸、隐瞒、丢弃邮件、

    2021-10-11 15,340
  • 刑法中隐匿电报罪的标准

    一是行为人必须实施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行为。如果行为人没有实施上述行为,而是由于邮件自身的包装不严等原因,导致其中信件或其他物品漏出遗失的,不应视作构成本罪的行为。 二是行为人实施开拆、

    2023-09-12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隐瞒掩饰犯罪所得立案标准 01:28
    隐瞒掩饰犯罪所得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院发布的解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3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就会立案追诉。具体来说,行为人可能触犯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同时,是否立案会从本罪的构成要件方面来考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对刑事犯罪进行追究的活动。

    3,469 15,340
  •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立案标准 01:15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立案标准

    毒品犯罪是严重的扰乱了社会的管理秩序,也严重损害了人们的身体健康。为了维护好社会秩序以及人们的生命安全,刑法有专门的条文对毒品犯罪作了相关规定。对于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刑法没有作出“数额”和“情节严重”的具体规定,也就是说,原则上

    1,086 15,340
  • 虚报注册资本罪最新立案标准 02:05
    虚报注册资本罪最新立案标准

    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可以知道,如果犯罪嫌疑人在申请公司登记的时候,使用证明文件是虚假的,或者通过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从而取得公司登记,并且涉嫌下面几个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诉: 第一,在法定出资期限届满之后,实缴

    1,246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