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采购合同是否需要约定有效期
采购合同是否需要约定有效期

采购合同是否需要约定有效期

2021-01-12 154
普法内容
可以约定有效期。法律并没有对此进行强制性规定,合同是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约定的由双方当事人遵守的权利和义务,因此采购合同是否需要约定有效期是根据订立合同时双方的意思自治来决定的。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的,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相关合同
什么是无固定劳动合同新简约版
什么是无固定劳动合同新简约版
审核日期:2021.12.11页数:7大小:19978KB格式:.docx
9.9
标准模板,无水印,word版下载,可随意修改
有担保效果的与钢材有关的购销合同
有担保效果的与钢材有关的购销合同
审核日期:2021.12.11页数:4大小:19052KB格式:.docx
9.9
标准模板,无水印,word版下载,可随意修改
办理离婚手续的需要离婚协议书最新
办理离婚手续的需要离婚协议书最新
审核日期:2021.12.10页数:3大小:18331KB格式:.docx
9.9
标准模板,无水印,word版下载,可随意修改
展开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公对公采购是否一定要有合同
    公对公采购是否一定要有合同

    是一定要有合同的。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2021-04-07 1,100
  • 物资采购合同是否能续约
    物资采购合同是否能续约

    物资采购合同是可以续约的。

    2024-06-29 11
  • 采购合同中采购数量如何约定
    采购合同中采购数量如何约定

    采购合同中采购数量应当在采购合同中明确约定。数量是对买卖合同标的物的计量要求,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当事人双方要明确约定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而且双方在合同中使用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应当符合法定的要求,这样才不至于引起纠纷。

    2020-10-09 333
专业问答更多>>
  • 采购合同一定要有效期才生效吗?

    一般需要约定 合同的有效期限就是这份合同生效和废止的时间长度,一般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自某时开始至某时截止或者至签字之日起到某时截止。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里面一般是要约定有效期限的,合

    2022-07-10 15,340
  • 制定采购合同是否只需要盖章么

    采购合同只盖章也可以生效。只要采购合同本身符合合同生效要件,公司或者其他组织在合同上盖章就能表示订立合同的意思,采购合同有效。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

    2022-07-04 15,340
  • 采购章盖在品质合约上是否有效

    作为非适格主体,法人的职能部门无权独立于法人为经营行为,故法人的职能部门的盖章无效。

    2022-10-07 15,340
  • 采购时需要拟定的分批次采购合同?

    就是根据你们公司的需求所需要采购的内容物品及所要求的时间,要求分不同到货时间的合作协议。双方所拟定的采购合同。

    2023-06-0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合同无效后违约条款是否有效 01:06
    合同无效后违约条款是否有效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因为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不发生法律效力。合同无效是自始无效,当然无效,以及绝对无效。因此,如果合同被认定无效的,双方当事人就不再需要受到合同的拘束。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合同法第56条规定,合同被认定部分无效,并不

    2,195 15,340
  • 试用期是否需要签合同 01:05
    试用期是否需要签合同

    试用期是需要签合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可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代表双方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因此应当签合同。需要注意的是,试用期是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如果合同只约定了试用期的,合同不成立。

    956 15,340
  • 借条约定还款日期过期后是否有效 01:05
    借条约定还款日期过期后是否有效

    借条无论过多久都不会失效,但是,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一般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时起算,但是如果自其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已经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迟迟不肯还款的,债权人最好在欠条上写的

    1,138 15,340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