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什么可以称为是显失公平的合同
什么可以称为是显失公平的合同

什么可以称为是显失公平的合同

2021-02-14 107
普法内容
可以称为是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指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被撤销后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合同显失公平”可以视为无效吗?
    “合同显失公平”可以视为无效吗?

    在可撤销合同中,意思表示不真实的一方当事人可以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如果对方对撤销合同有异议,撤销权人需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诉讼时只能以另一方当事人为被告。在合同的保全中,因撤销权的行使,使债务人与第三人的法律行为发生自始无效的效力,对

    2021-02-05 149
  • 怎么界定合同的显失公平行为
    怎么界定合同的显失公平行为

    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指一方在紧迫或者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订立的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当事人双方往往权利义务极不对等,经济利益上不平衡,因而违反了公平合理的原则。那么,显失公平的合同有哪些,又如何进行界定呢我认为具备以下四点即可认定为显失公平:

    2020-05-26 219
  • 合同显失公平有哪些行为?
    合同显失公平有哪些行为?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的情形。

    2021-02-11 221
专业问答更多>>
  • 显失公平可以解除合同?什么情况可以认定显示公平

    显失公平可以解除合同?显失公平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往往是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极不对等,经济利益上不平衡,因而违反了公平合理原则一般来说,维

    2022-10-14 15,340
  • 显失公平合同是可撤销合同又是显失公平,该合同是否是可撤销合同?

    法律援助网志愿者李佐君解答: 您好,非常感谢您对我们中国大学生在线法律援助网的信任与支持。 从您的叙述看,您们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对方没有提供该优惠消息,致使您做出错误选择从而签订该合同,可以认定其

    2022-01-19 15,340
  • 明显失公平可以解除合同吗

    显失公平可以解除合同?显失公平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往往是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极不对等,经济利益上不平衡,因而违反了公平合理原则一般来说,维

    2022-11-28 15,340
  • 合同显失公平是否可以认定合同无效?

    显失公平的合同是一种相对无效合同,并非绝对无效,属于可撤销合同,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作出裁决,在作出裁决前,该合同还是有效的。裁决对合同内容予以变更的,按变更后裁决履行,如果被撤销,那么自始没有法律

    2023-07-26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如何界定合同显失公平行为 01:14
    如何界定合同显失公平行为

    根据民法总则和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显失公平是合同可撤销的事由之一。对于如何认定合同显示公平,有两个判断因素:1、主观要件: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存在一方故意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的主观恶意。也就是说,相对人在明知行为人处于危困状

    1,702 15,340
  • 显失公平合同如何认定 01:16
    显失公平合同如何认定

    显失公平合同如何认定 根据民法总则和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显失公平是合同可撤销的事由之一。对于如何认定合同显示公平,有两个判断因素:1、主观要件: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存在一方故意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的主观恶意。也就是说,相对人

    2,011 15,340
  • 公司名称可以变更吗 00:59
    公司名称可以变更吗

    公司是可以变更名称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无特殊原因在一年内不得申请变更,公司成立后如果有特殊原因需要变更的,可以提出变更申请。 公司名称变更所需资料主要有: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

    7,485 15,340
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咨询律师
186-2004-794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