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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1、装修房屋时,装修人超出约定的期限迟迟未交付的,业主可以主张违约赔偿,经催告后仍然不能交付的,可以解除装修合同,要求装修人承担赔偿责任。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合同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卖方协助买方办理过户手续是卖方的义务。通常情况下卖方如果不协助买方办理过户手续,是违反合同约定的。买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买方可以先与卖方协商,协商成功的话,直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即可。如果协商不成的,买方准
推迟办理房产证,会出现一定的风险,具体情况如下: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是要以登记为准的,没有办理的话则意味着并没有进行登记,因此,房子一旦推迟办理房产证,有可能会存在卖方把一套房子卖给多人的风险。 从以往房地产登记的经验来
客户迟迟不给货款,发生纠纷的,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可与对方负责人协商解决,要求其尽快支付货款; 2、债权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其支付应当支付的货款; 3、如果找不见对方客户,或者通过以上方式不能解决的,可向有关人民法院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