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有下列情形的单位可以主张工期顺延: 1、施工单位未按约定提供图纸和开工条件; 2、施工单位未按约定支付预付款和进度款,导致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施工单位指定的代表未按约定提供指令和批准,导致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1)准备收集固定导致工期延误的事实证据,比如变更设计工程量增加、质量标准提高、施工图纸没有到位、开工延迟、指令错误、拖延验收隐蔽工程等事实; (2)这些事实与工期延误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即拖延的事实必须在关键线路上; (3)顺延的具体天数,
承包人可以顺延工期的情形有: 1、隐蔽工程隐蔽前,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未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期; 2、发包人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和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期; 3、建设工程竣工前,当事人对工
有书面记录的下列情形,施工单位可以主张工期顺延: 1、建设单位未按照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建设单位未按照约定支付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建设单位指定的代表未按照约定提供指令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包人请求发包人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届满; (二)当事人未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的,自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二年
单位可以主张工期顺延的情况: 1、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供符合要求的图纸的; 2、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 3、发包人或者监理未及时发出指令、确认或进行答复的; 4、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前,当事人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工程质量经鉴定合格的,鉴定期间为顺延工期期间。
工期顺延的合法情况有,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增加工程量;发包人变更设计;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供设计图纸等施工必需的资料;以及发包人未按约支付工程款等。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时常要求承包人增加工程量,因而必然导致工期的增加。这种情形下,工期自然顺
工期延误,即工程在施工时一项或几项工作实际完成的时间,比计划规定的完成时间晚,从而可能使合同工期的延长。 通常情况下,工期延误有两种情形:第一种是在施工时,实际的施工进度比发包人批准的计划施工进度落后,但这种情况有可能改变。第二种是在完工并
出现以下几种情况导致货物损坏的,承运人无需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1、在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为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例如地震、洪水、台风、泥石流等情况,是作为人力所不能抗拒的法定免责条件。 2、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为货物本身的自然